食品和飲料行業的公司如果不對其創新進行專利保護,可能會錯過顯著的優勢。盡管普遍認為“食譜”不能申請專利,但食品和飲料產品的獨特配方及其他方麵通常是可以申請專利的。忽視這一點可能會讓您落後於那些保護其創新並獲得競爭優勢的競爭對手。本文探討了如何通過對食品和飲料產品的創新元素進行專利申請來增強市場地位。 獲得的美國專利賦予您阻止他人在美國製造、使用、銷售或提供銷售您的專利發明的權利,並阻止他人將您的專利發明進口到美國。與商業秘密權不同的是,專利權可以對那些獨立開發出相同技術的人主張權利,並且從您提交專利申請之日起可持續長達20年。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頒發兩大類專利:實用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實用專利授予新的或改進的有用工藝、機器、製造品或物質組成,而外觀設計專利則授予製造品的新穎、原創和裝飾性設計。盡管美國專利商標局在授予專利之前會根據具體情況評估其專利性,本文概述了食品和飲料產品可能獲得的三種一般類型的實用專利:產品專利、用途專利和製造方法專利。 產品專利通常被認為是最理想的專利類型,因為它們保護的是產品本身,而不考慮其製造方式或使用方式。因此,產品專利賦予您阻止他人製造、使用、銷售、提供銷售以及進口該產品到美國的權利,即使他們以不同的方法製造該產品或將其用於與您不同的目的。 與食品和飲料產品相關的美國專利包括反映或體現成分表的產品專利。一些專利聲稱保護具有少量關鍵成分的產品,而另一些專利則聲稱保護包含大量成分的產品。一些專利具體說明關鍵成分的數量或數量範圍,或者兩種或多種成分的比例。還有一些產品專利側重於產品的獨特形狀或結構。例如,通用磨坊公司(GeneralMills)獲得了一項專注於某些硬質玉米餅殼形狀和結構的美國專利,而家樂氏公司(KelloggCo.)則為一種規定了各種部分“獨立塊狀物”直徑和體積的能量棒申請了專利。各種飲料專利則保護了在防止相分離和/或沉澱方麵穩定的配方。 雖然產品專利更理想,但用途專利在營養產品和膳食補充劑領域更為常見。顧名思義,用途專利保護使用產品的特定方法,例如通過食用特定食品或飲料來增強運動表現的方法。用途專利的侵權行為發生在未經授權的一方實施了專利保護的方法,或誘使他人這樣做,例如通過銷售附有按照專利方法使用產品說明的產品。 這些市場中的公司可能會對某些聲稱持謹慎態度,因為這些聲稱可能會在藥品法規下引起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的審查。但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並不對膳食補充劑專利和藥品專利進行區別對待,也不要求臨床試驗數據來支持對特定使用方法的聲稱。該領域的公司可能希望獲得與其自身產品標簽相對應的專利,以幫助增強在競爭對手在其標簽或營銷材料中做出相同聲明時確立侵權的能力。因此,雖然美國專利商標局可能會批準與治療疾病或病症相關的專利,但尋求將其產品作為食品或膳食補充劑銷售的公司可能希望獲得描述預期效果的用途專利,這些描述與膳食補充劑的允許聲明相一致。例如,美國曾授予某些專利用於“支持眼部健康”的方法,以及使用特定產品“支持腎髒健康”的方法。 第三種可以獲得的專利類型是製造方法專利。顧名思義,製造方法專利保護的是製造產品的特定方法。製造方法專利的一個缺點是,可能難以確定競爭對手是否通過使用您的專利方法製造他們的產品而侵犯了您的專利。然而,製造方法專利可以完善專利組合,尤其是在該方法能夠產生在商業產品中可見或可識別的獨特特性時,例如獨特的形狀、層次或分段,或者獨特的外觀或一致性。製造方法專利侵權的潛在檢測困難,可能會被美國法典第35卷第271(g)節所提供的準域外效力所平衡。美國專利侵權法的這一部分提供了對通過美國專利的方法在美國以外製造的產品進口到美國的保護。因此,製造方法專利可以對在國外製造產品,然後將其進口到美國或在美國銷售的當事方進行強製執行。 了解這些類型的專利可能會激發創新者對其食品和飲料產品的描述、使用和生產方式進行創造性思考,並表明產品的獨特特性或其製造方法可以支持有價值的專利保護。那些沒有嚐試通過專利保護自己的產品的公司,可能需要重新考慮這種態度,並且應該了解其競爭對手可能獲得的專利類型。為了評估因侵犯競爭對手專利而導致的責任風險,食品和飲料行業的公司在開發重要的新產品之前,可能需要考慮進行專利自由運作調查。九遊娛樂官方入口九遊娛樂官方入口 |